塞舌爾適用會計準則以塞舌爾金融服務管理局(FSA)2024年12月發布的《國際商業公司(財務報告)修訂規則》為核心合規依據,覆蓋所有在塞舌爾注冊的國際商業公司(IBC)、特殊目的公司(SPV)及本地運營實體,是跨境企業搭建離岸架構、完成合規申報的核心參考標準。
根據塞舌爾FSA2024年12月修訂的規則,所有注冊實體中,年營業額超過100萬塞舌爾盧比(約合4.7萬美元)的實體必須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(IFRS),年營業額低于該閾值的可選擇采用IFRS小微企業版或塞舌爾本地會計準則(SAS)。截至2026年4月,該閾值尚未調整,后續變動以FSA官方公告為準。
| 準則類型 | 適用主體 | 披露要求 | 審計要求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(IFRS) | 年營業額≥100萬塞舌爾盧比的實體 | 需披露完整合并報表、關聯交易明細、資產負債變動表 | 強制年度審計 |
| IFRS小微企業版 | 年營業額<100萬塞舌爾盧比且雇員少于50人的非本地運營實體 | 僅需披露簡化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 | 滿足FSA豁免條件可免審計 |
| 塞舌爾本地會計準則(SAS) | 僅在塞舌爾本地開展業務的實體 | 需符合塞舌爾稅務署的申報要求,披露全量經營數據 | 強制年度審計 |
塞舌爾會計準則申報流程需嚴格遵循FSA的時限要求,具體執行步驟如下:

2025-2026年,塞舌爾財務報告編制及備案的官方費用范圍為120-350美元,審計費用根據實體營收規模從800-3200美元不等,所有費用標準參考塞舌爾FSA2024年11月發布的《行政費用收費標準》,實際支出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。
需特別注意的是,根據塞舌爾FSA2024年修訂的罰則,未按時按塞舌爾適用會計準則提交財務報告的實體,逾期1-3個月罰款200美元,逾期3-6個月罰款500美元,逾期超過12個月將被FSA列入異常名錄,直至撤銷注冊資質。
實踐中存在的常見認知誤區為,部分跨境從業者誤以為塞舌爾所有實體都無需做賬審計。根據2024年修訂后的規則,僅年營業額低于5萬美元且未開展任何實際經營活動的休眠實體,可向FSA申請財務報告豁免,其余實體均需按對應準則完成申報。
塞舌爾適用會計準則的2024年修訂,首次明確區分不同營收規模的合規要求,相比此前統一適用IFRS的規則,大幅降低了小微企業的合規成本,同時提升了離岸架構的透明度,符合全球反避稅監管的統一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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